郑州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169.67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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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2-06 17:25:53

昨日,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郑州市2016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到位,符合条件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169.67元。

此次调整,范围是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5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、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。

经统计核实,本次工伤待遇调整涉及郑州市本级工伤待遇享受人员723人。调整后,郑州市本级参与此次调待人员人均伤残津贴由2240.19元/月增加到2409.86元/月,增加169.67元,增幅7.6%;人均生活护理费由1244.71元/月增加到1341.48元/月,增加96.77元,增幅7.8%;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由1047.22元/月增加到1139.54元/月,增加92.32元,增幅8.8%。(记者 田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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